耒阳检察:以鱼养水助生态“焕新”
2025-03-14 08:52:08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李翔 | 作者:欧阳怡郡 蒋洁 | 点击量:9645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欧阳怡郡 蒋洁)“3、2、1,放!”3月12日,耒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耒阳市公安局、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增殖放流活动,进一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,加强耒水生态环境保护。

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源自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。2024年4月至5月,段某某、刘某等5人在禁渔区使用电鱼工具进行非法捕鱼,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移送耒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经审查,该院向耒阳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,请求判令当事人承担生态修复费用并公开赔礼道歉,均获法院判决支持。
为更好实现修复生态的效果,活动使用生态修复费用购买适合流域生长、繁殖且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鱼种进行放流,耒阳市人民检察院全程参与、监督。据悉,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放生鱼苗共计2.8万余尾。
“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可以有效改善水域生态环境,恢复渔业资源,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,进一步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。”承办检察官表示。
守护好一江碧水需多方携手努力,耒阳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,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,落实“河长+检察长”协作机制,切实保护渔业资源和河道生态,为生态环境建设贡献检察力量。
组稿:李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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